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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普通高考(三校生、直升专)报名指南
发布日期:2021-02-21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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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普通高考(三校生、直升专)报名指南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新教厅[2019]11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学院2020年普通高考(三校生)报名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三校生”报名条件

“三校生”统指普通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

校毕业生等三类学生(2020年毕业的三校生均可报名)。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报考我院“三校高考”“直升专”类别考试。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有新疆户籍的区内外“三校生”;

    4.非新疆户籍、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有完整学籍的“三校生”。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1)新疆招生网报名时间:2019年12月5日之前。

2)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11月1812月8日。

2.报名方式

1)本校报名:2017级中职(技工)、历届(户籍在乌鲁木齐)中专、技工毕业生和历届(非新疆户籍)中专、技工毕业生,均可在我院招生就业办报名。

携带资料:

普通类考生:蓝底2寸照片2张,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全页电子照片),附件1填写完整一式两份。

单列类考生:蓝底2寸照片4张,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全页电子照片),附件1、附件9均一式两份,户口本全页(首页、本人页、父母页)复印件一份,并有户籍地派出所盖章。

2)外校生源报名:可在生源地、州教育局报名(例如:五家渠职业技术学校考生可在五家渠市教育局报名;七师职业技术学校考生可在奎屯市教育局报名;一师阿拉尔职业技术学校考生可在阿拉尔市教育局报名;乌鲁木齐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考生可在自行网上报名,我院接收资格审查),报名表需在原中职学校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并最终完成现场确认。

3)报名网址:http://www.xjzk.gov.cn/,只完成报名未进行确认的考生报名资格无效。

三、考试科目及“直升专”注意事项

1.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理论,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试卷并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计划报考我院的考生可参加学院2020年“三校生”高考辅导班(2020年4月)。

2.“直升专”注意事项:凡取得2020年普通高考资格的考生,可参加我院2020年1月中职优秀毕业生直升高职报名考试(报考直升专考生不得跨专业),也可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后报考我院,以上考生均可添加QQ群:854474803,进行相关咨询。

3.“直升专”考生条件:

1)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考生须参加我区统一组织的高考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2)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20%以内(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如果个别学生书面声明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

3)优惠政策:对于获得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大赛奖项的学生,在达到基本录取条件的情况下可优先录取。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等奖获得者,可免试入学。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申请就读专业与获奖项目(或中职就读专业)相对应或相近的学生。

四、专业目录(学院属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2020年高职招生专业一览表

专业名称

专业名称

专业名称

1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13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25

安全防范技术

2

电厂热能动力装置

14

会计

26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3

机电一体化技术

15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27

学前教育

4

电气自动化技术

16

财务管理

28

烹调工艺与营养

5

工业机器人技术

17

工商企业管理

29

旅游管理

6

建筑工程技术

18

物联网应用技术

30

中西面点工艺

7

工程造价

19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8

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

20

汽车营销与服务

 

 

9

建设工程管理

21

机械设计与制造

 

 

10

计算机网络技术

22

应用化工技术

 

 

11

电子商务

23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12

物流管理

24

交通营运管理(城市轨道)

 

 

备注:确切招生专业及数量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020年“直升专”专业一览表

专业名称

专业名称

专业名称

1

电厂热能动力装置

6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11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2

机电一体化技术

7

建筑工程技术

12

会计

3

电气自动化技术

8

工程造价

13

电子商务

4

机械设计与制造

9

旅游管理

14

物流管理

5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10

烹调工艺与营养

15

应用化工技术

五、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办公室

2.咨询电话

0991-3967531、3972630、3968119

3.学院地址

1)校本部: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头屯街兵友路45号

2)五一校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五一农场烧坊沟北路

4.学院官网:http://www.btc.edu.cn/

5.三校生、直升专咨询QQ群:854474803

6.邮编号码:830074

 

附件1:乌鲁木齐三校高职报名审查登记表

    附件9: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考“单列类”考生情况登记表

 

 

 

                             31399金沙娱场城

招生就业办公室

2019年11月12日


附件1:

乌鲁木齐三校高职报名审查登记表

报名序号:

 

 

考生填写

内容

考生姓名

 

性别

 

族别

 

须贴两寸

近期免冠照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政治面貌

 

 

户籍城乡地域属性

 

 

 

户籍登记机关

 

 

考生身份证号

 

 

 

 

 

 

 

 

 

 

 

 

 

 

 

 

 

 

 

考生就读经历(从初中开始填写)

 

就读年份

就读学校

证明人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考生最后毕业学校

 

学校性质

 

 

考生毕业时间

 

考生毕业证书编号

 

 

中职学校审查意见

班主任审查意见:

 

 

签字:

签字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学生处(科)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签字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教务科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签字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学校审查意见:

 

负责人(校长)签名:

学校负责人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户籍审查部门填写

违法情况:

 

有□ 无□

户籍情况是否属实:

 

属实□  不属实□

审查人签字:

 

派出所(盖章)

年   月   日

地毕业中职考生需审查户籍。审查结束后,须将人口系统里该考生本人的户籍详细(全项)信息打印在《审查登记表》背面

 

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学生管理系统中的入学时间:     年  月

毕业时间:     年   月  所学专业:

审查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查(核查)意见:

 

 

审查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各地公安户籍部门在对内地毕业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户籍审查工作中,应严格审查考生户籍信息与户籍网上登记信息是否一致;对中途转入户口,应仔细核对转入时间是否属实,如不属实不予签章;各报名单位需将报名考生全国中职学籍系统中学籍信息图打印在审核表背面并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内地毕业中职考生学籍截图单独打印并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附件9

 

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考“单列类”考生情况登记表

报名序号:

考生填写

考生姓名

 

性别

 

族别

 

政治面貌

 

须贴近期免冠照

 

(各类表格须使用同一底片照片

就读学校

 

户籍所在地

及落户时间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落户时间: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父亲或母亲民族成分审查情况

 

父亲姓名

 

族别

 

母亲姓名

 

族别

 

 

派出所审查人签字:

 

 

 

 

派出所(盖章)

年   月   日

 

民宗部门审查人签字:

 

 

 

 

县市区或师级民宗部门 (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核查签章:

 

 

 

年   月   日

地州市招生考试部门核查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1.公安户籍部门应严格审查“单列类”考生父母姓名与族别是否与户籍网上登记信息一

致,审查结束后,须将人口系统里该考生本人的户籍详细(全项)信息打印在本表背面,供民宗

部门审查确认;2.县市区民宗部门根据户籍部门打印在本登记表后的考生户籍信息与考生户口簿

原件对比审查,确认考生父母的族别;在审查过程中如不属实不予签章,依照“谁审查、谁签字、

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单列类”考生资格审查工作。

    注:1.此表由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考试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

塔吉克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藏族、俄罗斯族等11个民族考生填写,

考生父母至少一方是上述11个少数民族之一,才可报考“单列类”招生计划。2.使用非国家通用

语言文字学习考试的汉族及其他少数民族(不包含报以上11个民族)的考生须填写此表,但不可

报考“单列类”招生计划。3、考生应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查户

籍,再去民宗部门审查族别;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由报名学校留存备查

(至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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